青海收债公司如何防止仅凭借单、欠据等凭据就确定存在债款的简单做法?
最高人民法院在“通知”中明确提出要求,在确定夫妻一方所负债款是否为夫妻一起债款时,应注意依据民间假贷司法解释规则的许多因素进行综合判别。
具体来说,要结合假贷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亲朋好友、同事等利害关系,经合法传唤是否到庭参与诉讼、假贷金额巨细与出借人经济能力是否匹配、债款凭据是否原件及其内容是否共同、金钱交给方式、地址和时间是否符合日常生活经验、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买卖习气、假贷产生前后当事人产业变动状况以及当事人陈说、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,判别债款是否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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