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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收账公司合同确保职责期限有多久?青海收账公司合同确保职责期限有多久? 关于连带职责确保而言,假如债务人在确保职责期间届满后才提出该要求,则确保人无须再承当确保职责。 确保职责期限是指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存续时间。《担保法》规则,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务人未约定确保期间的,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。在合同规则的确保期间和上述规则的确保期间,债务人未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恳求仲裁的,确保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则。连带职责确保的确保人与债务人未约定确保期间的,债务人有权自主债款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,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。确保职责期间,债务人未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,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。关于一般确保而言,确保期间是对债务人向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恳求仲裁的时限要求,假如契合此时限要求,则债款人被强制执行后,债务人仍得就未完成的债务向确保人提出恳求;超过此限,债款人虽不得因此拒绝债务人恳求,但债务人无法再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。 本文由青海收账公司整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