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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收账公司关于公司债务,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重庆收账公司关于公司债务,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 股东要不要为公司债务“兜底”?这3种情况要注意! 很多人以为开公司当股东,债务全由公司背。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责任区分其实有“惯例”和“破例”两种情况。 惯例情况:有限责任 一般,股东以出资额或股份为限担责。公司对外欠债,先用公司全部工业归还,只需股东按规定完成出资,无需额外“自掏腰包”。 破例情况1:乱用权力躲避债务 若股东乱用权力损害债权人利益(如公司工业与股东个人工业混杂、账目紊乱),法令会“撕破公司面纱”,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个人资产也要用来还账。 破例情况2: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 假如股东没按章程足额出资,或悄然抽走已缴的出资,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弥补补偿责任。简单说,没出够的钱得补上,用来还账。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|